问题一:访问
申根区内多个国家,理应向停留天数最多的国家申请
签证,但是入境时无法确定具体
行程,那么向首次入境国申请,后并未在入境国做最久停留算不算滥用
签证(骗签)。也就是说,从首访国办理
签证并入境,是否就避免了骗签的可能性?举例说,拿到法签,
法国入境,停留3天,然后去
德国玩了7天,离境。算骗签么?或者说即使是算骗签,是否这种情况一般不处理?因为毕竟不可能每个人出行前对每一天都算的很清楚,首入原则有些时候是不是也适用?
问题二:
申根国计算停留日期,是按照什么来计算的?入境当天算不算?算过夜天数?还是白天也算重复计算?比如在
法国入境,住在
法国,第二天下午去了
德国住一天,第三天离境,那么算法2德1?还是法1德2?还是法1德1?还是法2德2?
问题三:获得多次
签证,中途短时间离开
申根区,重新进入,骗签与否是不是只考察第一次入境的时间?举例说,法签
法国首入,停留2天,
比利时2天离境。去了
英国,3天之后回到
申根区,
德国入境玩了20天。这个算是骗签么?
问题四:
行程起初预计很久,后来只停留了很短,但是并未违反主要停留原则,这个有问题么?比如拿到德签,
行程上
德国12天,
荷兰4天,
比利时3天。结果后来
德国5天,
荷兰4天,
比利时3天。这样有问题么?
最后声明,我这个不是在找政策漏洞,而是想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规避不必要麻烦,我拿到
法国1年多次,准备欧洲玩3个月左右,其中会去
英国、
摩洛哥和
突尼斯,所以想看看怎么折腾最合规。谢谢,希望有经验的大神提供准确回复!
第一次离开申根以后,第二次再进,你就可以随意了
2,住宿晚数。
3,不算
4.没问题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