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在工作期间申请
新西兰旅游签,当时通过
签证中心邮寄申请,成功下签两年内多次往返。和朋友游览了半个月。
2016年出发澳洲打工度假,2017年成功申请澳洲旅游签一年。
2018年3月在澳洲境内直接通过“
新西兰移民局”官网申请
新西兰旅游签,只提供了最基本的信息,没有上传户口簿,提供了澳洲银行存款,没有上传房产证,计划那里只是说5月份预计和男友(
台湾人,无需办理
签证)到
新西兰游览2-3个月,还可能在境内申请季节性工作签,估计最后一个吓死人。当时经常看到一些工作号说
新西兰农场缺人,赶快过去帮忙之类的宣传,以为加上了这条是加分,后来才醒觉不能提工作啊!!!当时听说在澳申请容易,自己有去过的记录,后悔没准备齐全资料。
2018年9月,参加游学团,通过旅行社递签,他们说通过
签证中心网上申请,我9月15日交齐资料,旅行社说9月17日递交,拒签信说9月23日收到我的资料。
我交了一般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独生,但没显示独生字眼)、护照以往
签证页(有
新西兰、欧洲、两次
日本,依然有效的澳洲旅游签)、房产证、半年流水(最后余额10来万),旅行社让我做的5万冻结半年的证明,还有结婚证。我说没工作,旅行社让我补了老公在
台湾开公司的资料以及老公的工作证明,不过他刚创业,是新公司。
据旅行社说,他们还加上了来回机票、
酒店订单等证据。10月17日凌晨出发的团,10月15日收到拒签,理由主要有2个:
While you have provided evidence of funds we are not satisfied the documents you have provided adequately demonstrate the source of these funds and that you have sufficient financial ties to China.
We have also considered the evidence of your family circumstance. However, we are not satisfied the evidence provided adequately demonstrate your family circumstance in China.
You can request reconsideration if you meet all these requirements:
Your application for work, student or visitor visa was declined
You are in New Zealand when you request reconsideration
You still hold a valid visa (this includes if you are on an interim visa)
We receive your application for reconsideration no more than 14 days after you received our decision to decline your visa
是需要同时满足上述情况才可以申诉吗?为什么一定要在新西兰、并具有有效签证才可以?
就参加这个游学团,我有足够理由让签证官相信我肯定会回国,因为大陆和台湾人结婚的手续需要跑几个月,需要先在大陆注册,做一些公正,台湾出入台证,才能去台湾注册。我刚拿到台湾入台证,一开始打算新西兰游学回来再去台湾注册,所以可以证明100%回国。
但现在游学团已出发,我现在就可以去台湾办理注册,注册后暂时没有100%的证据,但就他拒签我而言,我是可以解释的,起码解决不要让我这么多拒签,怕影响下次签证的记录,我现在澳洲都不敢签了。
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诉吗?申诉可能性大吗?
请求高人指点。
签证类型:新西兰旅游/商务/探亲访友签证
入境次数:多次
停留时间:90天-2年
有效期:2年有效
办理时长:6-15个工作日
是否面试:否
递签城市(领区):广州送签,全国受理
受理范围:北京,上海,广东,四川,辽宁,重庆,天津,湖北,陕西,江苏,安徽,福建,甘肃,贵州,海南,河北,黑龙江,河南,湖南,江西,吉林,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新疆,西藏,云南,浙江,广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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