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单身,去过
韩国、
泰国、
缅甸、
越南。我的单位是国外的一所学校,我负责
中国的招生工作,平时在家办公,经常出差跑市场参加展会。可提供资产类证明:①工作证明:英文版,单位有固定格式,包含单位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可体现职位,薪资和入职时间。但因为单位在国外,所以只能开具PDF版本工作证明,彩打出来(我的
韩国签证是这样办理的)。公司营业执照,社保这类证明也无法提供。②工资流水:有固定的收入流水,单位直接打到卡里,折合人民币约7000元/月。办理
签证的时候余额大概可以有3万左右。③房产证。大概情况是这样,不知道这种情况递交法签的风险大不大?还是可以附上一封解释信递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