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求指教,谢谢。
刚刚接到
德国签证中心电话,要求如下:
请申请人提交用
德文或英文书写的具体到每日的详细
行程计划表,须注明具体日期,地点和
行程安排以及工作内容。另外附上一份用
德文或英文书写的针对此次商务
行程安排(
行程目的和内容)的详细解释函(请勿使用缩略语,以便非专业人士理解)。,
我申请的
行程计划是2019.12.20---2020.1.11,
行程共计21天,邀请我的公司是12.24--12.27休假,12.30--1.2休假,我的申请材料中写明了详细到每一天的
行程单,为啥还要我补交?请问我该如何补充材料才能顺利拿到
德国签证?请帮忙。谢谢!
毕竟有时候假的可能就提供不出第二遍了
只要你行程是真实的,商务活动是真实的,就不必担心
比如邀请公司休假你就写休假,不是还要求你补充解释函嘛,你就直接说休息期间为了节约成本就不再回国。
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入境次数:多次
停留天数:根据行程来定
签证有效期: 以领馆签发为准
办理时长:收齐资料后18个工作日
是否面试:抽取
办理有效期:自下单起3个月
递签城市(领区):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沈阳
受理范围:
北京领区:适用于长期居住地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的申请人
上海领区:适用于长期居住地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申请人
广州领区:适用于长期居住地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的申请人
成都领区:适用于长期居住地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的申请人
沈阳领区:适用于长期居住地为辽宁,吉林,黑龙江的申请人
使(领)馆闭馆日期和中国节假日均不计算在工作日内,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出行准备。(使馆公告,若有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