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孩子母亲(本人)现在短期在
德国(
海德堡),孩子和父亲想在上海申请
申根签证前往
德国(来和孩子母亲汇合后在
申根列国周游),此时需要孩子母亲的同意信。但因为孩子母亲不能亲自到场,公证处拒绝办理同意信的公证。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办理同意信公证和认证?是否去
德国的
中国领馆?还是
德国的公证机构?
同时,孩子
签证申请表上也需要母亲签字。这个因为之前就已经知晓,所以孩子母亲曾在出国前就签好字了。但因为不能陪同孩子到场递交
签证(孩子父亲会陪同前去),这个签字是否有效?还是还需要一份委托书或同意书,以全权委托孩子父亲代办?
主要是想知道,孩子母亲因身在
德国而不能亲身陪同在上海的孩子前往递交申请的情况下,需要怎么做?
急盼给一个详细流程的介绍。非常感谢!!
解决方法:我准备了很多东西来详细说明情况、并声明无论是我、还是我的家人都一定会回去中国的:1、我的中、英文同意书,2、海德堡公证员给出的同意书公证(约11欧,其实就是证明我的签名确实是我自己签的,所以同意书上面的签名是在公证员面前签的),3、我在德国这里单位培训主管(德国人)的一封信(给德领馆的人看的,解释一下我在这边而不在上海的原因),4、我自己的一封解释信(大概说明一下我在德国的逗留计划和家人的旅行计划),5、我回国的机票预订单(我的机票是不能更改的,说明我到时候一定会回国,呵呵)。
结果:孩子他爸周五把材料送进德科德签的,下一个周四就可以拿签证了。
关键: 个人觉得是海德堡公证员给出的同意书公证。
说明:因为是德国的公证员证明的我的签名的真实性,而且这个公证是给德领馆看的,也就说这个文书是在同一个国家内使用的,所以就不需要再去中国领馆办认证了(如果是上海的公证书,就像孩子的出生公证一样,那还需要到上海外事服务中心办认证呢)。至于其他的那些材料,只是一些辅助材料。主要是我为了预防万一,给的更详细的解释和声明,让签证官看得更明白一些而已。
终于得空,把这个整理了出来,留给以后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