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孩子母亲(本人)现在短期在
德国(
海德堡),孩子和父亲想在上海申请
申根签证前往
德国(来和孩子母亲汇合后在
申根列国周游),此时需要孩子母亲的同意信。但因为孩子母亲不能亲自到场,公证处拒绝办理同意信的公证。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办理同意信公证和认证?是否去
德国的
中国领馆?还是
德国的公证机构?
同时,孩子
签证申请表上也需要母亲签字。这个因为之前就已经知晓,所以孩子母亲曾在出国前就签好字了。但因为不能陪同孩子到场递交
签证(孩子父亲会陪同前去),这个签字是否有效?还是还需要一份委托书或同意书,以全权委托孩子父亲代办?
主要是想知道,孩子母亲因身在
德国而不能亲身陪同在上海的孩子前往递交申请的情况下,需要怎么做?
急盼给一个详细流程的介绍。非常感谢!!
解决方法:我准备了很多东西来详细说明情况、并声明无论是我、还是我的家人都一定会回去中国的:1、我的中、英文同意书,2、海德堡公证员给出的同意书公证(约11欧,其实就是证明我的签名确实是我自己签的,所以同意书上面的签名是在公证员面前签的),3、我在德国这里单位培训主管(德国人)的一封信(给德领馆的人看的,解释一下我在这边而不在上海的原因),4、我自己的一封解释信(大概说明一下我在德国的逗留计划和家人的旅行计划),5、我回国的机票预订单(我的机票是不能更改的,说明我到时候一定会回国,呵呵)。
结果:孩子他爸周五把材料送进德科德签的,下一个周四就可以拿签证了。
关键: 个人觉得是海德堡公证员给出的同意书公证。
说明:因为是德国的公证员证明的我的签名的真实性,而且这个公证是给德领馆看的,也就说这个文书是在同一个国家内使用的,所以就不需要再去中国领馆办认证了(如果是上海的公证书,就像孩子的出生公证一样,那还需要到上海外事服务中心办认证呢)。至于其他的那些材料,只是一些辅助材料。主要是我为了预防万一,给的更详细的解释和声明,让签证官看得更明白一些而已。
终于得空,把这个整理了出来,留给以后需要的朋友!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