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一个关于在欧盟停留的问题,急需大家帮助答复和解释!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两个有效的
申根签证,一张是
法国,一张是
德国。第一张
法国签发的
申根签证的离境日是2013年10月15日,共七天。而第二张
德国签发的
申根签证准许入境日是2013年10月14日,共20天。这两个
签证的出入境时间重叠了。我能否继续留在欧洲,待第二张
签证离境日时离开回到北京?这样的好处是我能节省一个往返欧洲的机票。根据
签证的显示我是可以继续留在欧洲的,但是这意味着第一个
签证没有出境章,第二个
签证没有入境章。我不知道这在欧盟的相关法规上是否允许?我并不打算违反欧盟的任何法律规定,所以在出境之前尽量问清楚,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