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夫妻两人,小孩未办理
签证,上海递交资料,然后告知拒签,给的理由是三条,1.your travel history ;2.your family ties in Canada and in your country of residence。3.purpose of visit。
第一,我的旅行历史全部在护照上可以看出来,也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中完整如实填写,所以不知道怎么解释这一条。第二,我们是整个家族中第一次申请加国
签证,而且时间紧急,没办理孩子的,所以不知道他从哪里看出这一条。3,旅行的目的,本人办理移民,是去
温哥华参加面试,但是由于商务
签证很不好办理,所以当时只说是办理旅游
签证,没有提交面试通知邮件。
所以,现在想继续申请
签证,因为机票都已经买好了,想通过网签,想着时间快些,不知道这个解释信怎么写,然后还想问,这种情况,继续申请
签证通过率高么,第二次准备全家连同孩子的三个人一起都申请。求有经验的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