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次往返90天可以去东欧,免签非
申根国,免签去的时间是不是不算在
申根时间里,会扣出来的,急!
万能的
穷游网,请一定要帮帮我;我现在在
斯洛文尼亚,明天去
克罗地亚,. 我现在有一个问题,我是一年多次往返的C签,90天停留期,去年九月去
德国时已经用掉了9天,相当于,我一共只有81天的有效期.可是到现在为止,我在欧洲其它
申根国已经走了近65天了,就相关于我现在
申根国有效期限只有十几天了,我想把这十几天留到最后一
希腊.但晚对东欧其它非
申根国,比如,
克罗地亚,
黑山,马其顿, 科尔索特别有兴趣.所以问问是不是入境这免签的国家不算在
申根国家时间里的呢,会另外扣出来的呢. 超级着急,找了很多人确认都没有人可以给我一个确定的回复. ..等你回复,非常感谢^
具体的政策看这里,http://be.chineseembassy.org/chn/lsfw/t1119496.htm
搬运过来就是
申根区短期停留规定介绍2014/01/16
欧盟入境法法规(EU)No 610/2013修改了申根公约实施协定,其中包括申根边界规定及签证规定等。作为申根协定的基本要素,法规重新定义了第三国国民在申根区“短期停留”的概念。
从2013年10月18日起,不论是需要签证或免签的第三国国民申请进入申根区,作短期停留(与长期停留—在申根成员国之一停留超过3个月不同)的授权停留的最长持续时间被定义为“在任何180天期间停留不超过90天”。“入境之日起应被视为在申根成员国停留的第一天和出境日应被视为停留在申根成员国境内的最后一天。持有居留许可证或长期居留签证的第三国公民,不需要考虑在申根成员国领土上停留的时间。”
与旧的定义不同,2013年10月18日起实施的新规定,以月为单位计算停留时间改为以天为单位计算,使停留期计算得更加精确,同时,容易造成许多不确定因素和问题的“第一次入境日期”(特别是在欧盟从2006(案例241/05BOT)的欧洲法院的议案)的提法已被删除。
在新规定中“任何”提法的概念,意味着在停留期计算中以“移动”的180天为基准期,随时间每一天向后推移(无论是在入境日或在实际检查日),在以检查当天为标准的过去180天内,验证是否停留超过90天。
其中,新规定也意味着如果第三国公民有90天持续不入境时间,便可立即获得一个新的长达90天的停留期。
在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爱尔兰,罗马尼亚,塞浦路斯和英国短期停留,暂时不在这个新规定的范围内,这些成员国还不属于申根区协定的一部分。与此同时,非欧盟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都属于申根区,短暂停留在这些国家按照新规定的90天/ 180天计算。
此改变并不适用于欧盟和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巴西,圣基茨和尼维斯,毛里求斯之间缔结免签证协定,旧协议(在6个月的停留期不超过3个月,以入境第一天开始计算)将继续适用。
目前欧盟和某些第三国缔结的签证便利化协定签发的非欧盟公民旅游签证的长度计算是根据新的计算方法来计算的。
如果楼主拿的是一年多次往返每180天最多在申根区逗留90天的C签无误(父母办签证时也是这种),那么遵循这个原则没有问题。
另去其他申根免签国应算为已出申根区,不算停留期(有离境章为准),比如克罗地亚,法规中就明确表示了。
不知楼主困惑解决了没有,说的不对的话大家指出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