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人,应该是属于北京使馆的片区。
韩国离这么近,早就想过去玩儿玩儿了。
我看了看淘宝,又看了看
韩国驻华使馆的介绍(20140331更新)。
后者在需提交材料的明细里针对C-3-2个人旅游的要求除了共同材料:
签证申请表、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以外只有这么一种材料需要提交:
“在以下的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中任选一种即可:
①最近六个月内的信用卡对账单原件
②最近六个月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或社会
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③最近六个月内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需由银行签发)”
意思是说我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和共同材料就可以了?!
什么在职证明(不想提供,不想让单位知道我又出去玩儿了)、房产证、车本什么之类的都不用提供了吗?!
一般对账单金额多少会比较好过?
而且我想申请多次
签证,我看有一项是“有信用卡金卡,提供近六个月对账单及信用卡复印件”就行。可以吗?
去使馆申请的话,去申请本人去,领
签证也需要本人吗?可以快递寄到家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