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去
日本旅行,要求开具收入证明。人在江西,属于上海领区管。现就职于
香港公司在内地的采购人,但是更类似于在内地的联络人, 没有正式的税单,没有固定的流水,所以只能出一个10W多一点的收入证明。不知道
日本大使馆会不会对
香港公司开具的证明持怀疑态度?还是应该是国内的公司开具证明?
打算2人同行,妹子,一起签
签证, A去过
美国墨西哥泰国危地马拉等地自由行,B小白本,打算开具
香港公司江西办事处人员的工作证明,但是如果深究的话,不能提供税单和流水,名下有一套住房,正在还贷, 在淘宝上找了旅行社, 只要求收入证明, 5W保证金,和住房证明。但是就是怕使馆查。
B的通过率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