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明年2月春节的时候同家人一起去
西班牙,所以计划11月份开始准备
西班牙签证。但是今年6月份申请法签的时候被拒签,护照上有了拒签章,拒签信的理由是“第八条、关于旅行的目的何在
申根国逗留条件方面的信息可信度不高”。 之前有过
芬兰单次和
马耳他多次的
申根签,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拒签。当时准备法签的动机是去
突尼斯途径
巴黎转机,所以想顺便在
巴黎简单游览一下,就提了4天的
签证申请,目的地只有
巴黎,再没有其他城市了,
行程单也很简单,只有
巴黎的几个景点,住宿订单是
Booking上面的,机票是往返
突尼斯,转机
巴黎,停留4天的。 当时申请的时候还是在职,提供了所有在职人员需要提供的资料。被拒签之后曾经写申诉信,还专门找人翻译成法语,主要就是陈述是真的喜欢
巴黎,停留时间短是因为主要是去
突尼斯,在
巴黎只是转机,顺便游览一下。不知道这么解释或许是越描越黑?哭。。。。反正申诉信就此石沉大海。现在想请教各位大虾,特别是有过拒签记录后还顺利拿到
西班牙签证的大神们,应该怎么准备才能避免再次被拒签?是不是应该准备一封解释信,说明上一个拒签章的来龙去脉?是不是应该在解释信中说明,这次
西班牙之旅,是和家人一起出行,而并非像法签那样一个人?另外,我这次的申请的时候已经次辞职了,无法提供在职人员的资料。这样会不会雪上加霜导致再次拒签?那样的话可就惨了,估计两年内都别想去欧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