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计划7月中旬前往
西班牙度蜜月,妻子4月25日送签,三天后出签,她曾去过
西班牙旅游。本人4月28日送签,5月13日得知被拒签。两人递交的材料一样,本人是白本。按照领馆的规定,被拒签后3个月内不得申请。妻子准备发邮件给领馆,希望能重新递交材料,如果不允许,再准备申诉。请教有经验的朋友,像本人这种情况应该如何操作才能确保成功,万分感谢。由于在递交材料前我妻子把
酒店和机票订单都取消了,还有就是我们不是一起送的材料,所以
签证官拒签也是有理由的,但现在我们新的机票已经买好了,新的
酒店也在
Booking上定好了,有些是不能取消的。这种情况怎么补救申诉?因为我妻子是西语老师,所以我们这次蜜月选择去
西班牙而不想去其他任何国家,如果签不出来就不蜜月了,因为已经浪费了机票和一些
酒店的金钱,还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还有,我们打电话给上海,杭州和南京的
签证中心还有上海的领馆,他们都说被拒签三个月内不得递交材料再次申请
签证,只能去申诉。但我看到这里很多朋友都说可以马上二签的,所以想下周二去试试看硬是递交新的材料他们收不收。但问题是:拒签时递交的材料他们会保留从拒签日开始算起的一个月还是说我领了护照后算起的一个月呢?因为我人不在上海,领护照和拒签信都说要本人,我老婆跑去带领的时候才被告知是这样的,所以我一直都没有去领拒签信和护照。领馆那里的材料会保留一个月,如果我在被拒签的第5周(也就是我领拒签信后的第3周申诉),我原来的递交的材料还会在
签证官那里吗?如果没有材料了,他们把材料扔了,那是不是申诉对我们非常有利呢?还有,大家觉得这封申诉信怎么样写比较好?我老婆看到被拒签是气死了,写了好多过激的话,但肯定不能这样就发过去,一定会改。现在就是想改成,我们想去度蜜月,然后老婆
签证过,老公没过,这样就没办法成行了,但老婆以前学西语,现在又是西语老师,对这个国家和它的历史文化非常热爱,所以非去那里不可,如果去不成也就放弃蜜月旅行了,这人生只有一次的机会,请
签证官看在这个理由上让我们申诉成功。我们会附上所有的房产证明公证,工作证明,结婚证公证,你们觉得这样可行吗?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理由或者材料?成功的概率大概多少?谢谢,因为如果签不出来我们就真的放弃蜜月旅行了,已经很折腾了,我老婆说已经累死了,弄完这个就什么都不想做了。。。
还有这申诉信,真的不是去申诉,而是去跟签证官吵架论理的。就这架势,也许见面会打起来。
语法错误一堆
这叫申诉吗?
这叫“再次让vo相信他的判断”好吗
你拒的是第八条吧?
这是抱怨信,不交申诉信吧。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