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约
荷兰在
爱丁堡下周五
签证,和GF一起
请问两个问题,感激不尽
1.像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填选collective呢?
这样因为我以前有过
申根的
签证,是不是GF的也可能签久一点?(我们旅途大概16天,但由于稳妥想签久一点,起码前后有几天富裕)
2.我们这种情况,Duration of stay这一栏该填多少天比较好?(
英国签证都是1月31号到期,不同是我之前又一次
西班牙的
签证记录)
是该写长一点(必如三个月?5个月 )还是该老老实实只写旅途的天数
写得太长会不会被鄙视
麻烦大家了,miller先谢过啦~~~~ 8-)
你填individual还是collective不会有什么区别,他要是觉得不能填collective那就当场改了
你可以填3个月比较合理,给不给是他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