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大家江湖救急,赶紧来答疑解惑吧~攒RP!
1,6月10号之前去签探亲,结婚证就做了份公证书,是否还需要去外事办认证啊?之前老政策貌似如果不是LONG STAY是不需要的呀,这么热的天,我想省点脚力啊!
2,之前在
英国德签都是半年多次往返,但是回国后08年第一次去签时,VO告诉我国内不给半年多次往返的。但是我在论坛里看到有些同志们貌似现在也签到半年多次了,是不是现在可以签了呢?如果可以的话,这个表格时间怎么掐算着填呀,好复杂。
3,如果半年多次往返可以签,个么这个
保险怎么买啊?我看到都是一年为单位的!
4,经济证明,存款证明怎么出?就从开证明之日起上溯到半年前吗?信用卡的流水账需要拉出来吗?都要银行盖章的吧?
坐等解答。大家辛苦啦~
1.本计划的投保年龄为出生后满60天至85周岁。71-85周岁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伤残”和“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双倍赔付”的保险金额减半,保险费无变化。
2.请注意10岁以下及,10-18周岁未成年人的身故累积赔偿金不超过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人民币20万元和50万元。
3.投保人需在出发前投保并缴付保费以保证保险及时起保。
4.本保险计划在同一保险期限内每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以壹份为限,最终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5.所有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条款均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6.本产品承保的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7.全球含北美除外国家:中国大陆,阿富汗,布隆迪,乍得共和国,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几内亚,海地,伊拉克,科特迪瓦共和国,利比里亚,所罗门群岛,索马里,苏丹、伊朗、叙利亚、朝鲜、南极洲、布韦岛、赫德岛和麦克唐纳群岛、南乔治亚岛和南桑威奇群岛及其他救援公司无法提供服务的正在遭受联合国、欧盟、美国经济或贸易制裁的国家或地区。
5、开具发票提示:当发票抬头为单位名称时,须以单位名称做为投保人信息填写,证件类型选择其他,证件号码填写统一信用代码即可。当发票抬头为个人时,须填写真实有效的投保人和被保人信息即可。
如何开具发票:可直接在电子保单中回复“我要开发票”,当一张保单出现多名被保险人时须注明发票形式整张开具或单张开具,如需寄送须提供寄送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