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申请
签证,有点迷糊,我原来6月份办了个本市A区的暂住证,但我本人是一直住在本市B区。结果填写网上预约申请时糊里糊涂填了B地址——最大问题是B地址这边的租房房东在外地,根本无法给我办暂住证。所以这样一来我的申请材料与我的证明材料的信息就会不一致了对不对?
我自己想到的方案:
1.还是使用A地址的暂住证,在后面附上英文解释。
2.用B的租房合同,在后面附上英文解释(但没有房东的身份证或户口本这些有效证件)。
3.把预约退了重新申请(会不会留下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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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大神们给指引一条生路哇!现在深夜两点了我还急得睡不着啊!
They are not interested in where you are staying--as long as you are living in their consular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