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拒签:跟孩子一起被拒的,旅行社签的证,当时没有给原因,我现在也了解不到了;第二次拒签:跟老公一起被拒的,因为之前做了
英国签证,所以就比较放心去签
法国,但是悲催地又被拒。原计划是要去了
法国之后去
英国,但是由于不知道具体哪天去
英国,所以没有提供
英国的逗留信息,我们希望拿到
签证以后,自己的空间大一些。拒签信上说是旅游目的和逗留信息不明确。我有如下怀疑:1,可能就是看到我们的英签但是没看到去
英国的信息材料,2,预约
签证时有同行的朋友,但是朋友临时不去
签证了,就取消了,但是我们
酒店和机票订单上有他们的名字,是否是他们影响了我们夫妻呢?3,没有提供在
法国的交通工具信息,那个
行程要做到多详细才可以呢。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诉吗?还是重新准备材料?请各位给点意见吧!!谢谢。
另外,马上要拿
香港身份证了,不知道拿到这个以后对法签是否有帮助?谢谢。拒签是在成都领事馆。
旅游目的和逗留信息不明确“。这点上法国不算不厚道。2.不影响3.无需提供过于详细的信息,比如你全程在巴黎呆着人家不会说啥,我就是喜欢巴黎。
申诉上主要强调为啥要在获得英国签证之后再申请的法国,理由要充分合理,不能让VO感觉你目的明确不是临时起意啥啥的,这是签证申请时最重要的一点香港身份可能有用,但有时也会是反作用,对他们来讲你始终是有移民倾向的,今天能移居到HK,明天就能想办法移居到法国。so。。。你自己看着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