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4月的时候,
法国给了我三个月多次30天的旅游
签证,我5月17日经
巴塞罗那入境去了
波尔多、
勒芒等地,一共在
法国呆了8天,后来去了
安道尔、
意大利、
西班牙,但是最长逗留时间是
法国,6月12日从
巴塞罗那出境回来了,18日的时候,我在
法国波尔多的
爱马仕买到了一个包包,还有一些配件,SA人很好,跟我说了她们店6月的下旬会分配到铂金,暂时还没人订,让我如果确实喜欢就到时候过来看看,因为确实很喜欢,所以一回来就马上送资料申请了第二次的法签,准备20号过去碰碰运气,27号回来,这次送的资料跟上次是一样的:流水、工作证明、假期证明、飞机票(还没出票的)、
行程单、
保险、
酒店订单没有提供,因为4月那次递的时候就没收,所以这次索性不带了,另外我还交了一封信说明了这次去的这么急的原因,也复印了买
爱马仕的发票,然而我今天居然收到了拒签信,我就护照,有两次
西班牙(一次刚好卡好时间的,一次三个月多次的)三次法签(一次三个月多次,一次半年多次,一次一年多次)这是新护照申请的第二次法签,此前从来没有被拒过,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大神们,这样 情况下申诉有用吗?还要提供什么资料比较有用?这次拒签会不会影响我以后的申请啊?
1、逗留条件不可信,1)感觉是经济支撑证据不足的意思,银行存款余额不够?流水不健康?2)酒店预订单应该还是需要的,这也是逗留条件,要不然你住哪里?就算不需要总觉得你也应该要提供,大不了人家看了不收。
2、旅行目的不可信,会不会是你把上次行程计划单原封不动发给签证中心的?那确实会不可信。不过感觉也不是主要原因。
3、你原有签证不是多次入境么?我算了下你现在应该还有个几天剩余,实在想买你那些饰品配件的话,就住一天买到东西就返回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