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备注为什么要去某个景点,是应该在
行程单后面在添加一列表格备注,还是单独写一封
行程单解释信?(因为和我的建筑专业挂钩所以有满多景点可能需要解释)这份信递交材料的时候是放在
行程单下面,还是夹在后面与其他材料在一起?如果与其他材料在一起批签的人会不会看不到?还是说会在
签证官检查材料的那张纸上,最后一栏附加说明上,写有一份解释信什么的……
PS:被拒签原因第八条 这是我一签的
行程单……
申根国家太多而且有几个国家的时间很紧...当时没仔细去看,后来发现路费太高且停留时间短的问题就怀疑是
行程单有问题 然后打算把
希腊和
西班牙换成
意大利和
法国的
行程,景点当时是看
穷游锦囊做的,后来与老师交谈,我们应该针对性的去参观一些与建筑有关的景点,做些适当的考察。然后正在做二签的
行程单可能就需要一些解释说明景点……然后
就出现了上面的问题。
如果是行程,那么你二签要解释你一签为什么一定要去那个地方,如果修改,VO会觉得有问题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