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比较复杂,已经被入境处警告滥用护照,航空公司朋友说我这玩法太高级不敢回复我,请大家耐心看完。
背景:
1、本人在
香港工作,因为工作签一直没办下来,所以用因公通行证往返
香港和内地,10月10日过期,正在办理续签;因私旅游通行证有两次签注,都在有效期,未使用;
2、今年3月,因公紧急出差,当时没有因公通行证,个人往返港澳通行证签注过期,就买了马爸爸家的
香港-
曼谷行程单,用护照去了一次
香港(当时没有任何问题,10月14日得知这是一次不良记录);
3、计划10月19日去
台湾旅游,
台湾通行证、G签、出入境许可证和机票都已经办好。
4、9月23日,本人用因公通行证从
香港出境,去
伦敦,10月14日,从
巴黎返回
香港,用护照入境,并表示打算在7天内去
台湾,用7天过境免签政策。
入境处说第三国→
香港→第三国不适用过境免签,过境免签是
中国→
香港→第三国,我这是滥用护照,有权利让我返回
巴黎。
我说那我用因私旅游通行证入境
香港,他说因私旅游通行证是用于大陆→
香港往返,不适用第三国→
香港。
还说我已经有过两次不良记录了(包括这次)。
入境处工作人员态度很恶劣,不让我把一句话说完整,我说什么都被打断,我想出示我的
台湾通行证,因公通行证和因私港澳通行证都被拒绝。我觉得他是想激怒我,甚至我把我的材料放在他的办公桌上,他也怒斥我,不准放。我的态度很好,并且表示都可以配合,让我马上买回内地的机票也可以。然后入境处工作人员让我等着,大概过了3-5分钟,还是让我入境了,没有看我的因私通行证,没有看我的任何材料,并且还是给了我7天逗留期,即到10月21日前离港。
问题:
1、入境处工作人员关于7天过境免签的政策解读是否错误?如果没有错误,那他为什么还是给了我7天逗留期?
2、这次到底算不算第二次不良记录?
3、10月19日,我是否可以凭借这张10月21日前离境的入境卡,凭借
台湾通行证、G签、出入境许可证和机票离港,去
台湾?
4、10月26日,我从
台湾返回
香港,可以用个人往返港澳通行证返回吗?还是我需要买一张
香港→内地的机票?
我真心没想钻空子或者漏洞,我连因私的通行证就准备好了。但是入境处也不看。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
2、按规定,如果这次入境了,就算不良记录
3、如果你在香港不回大陆直接去台湾,可以,但下次经过就难了。
4、如果入了黑名单,很难说是否可以再让你入境香港,从台湾直接飞内地更靠谱。
真心不建议你这样的做法,让自己入了香港入境处的黑名单,去香港的签注更难或是根本不让办了,不要说工作签注,旅游签注短期内都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