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2月份办理过
德国访友
申根签(女友邀请函,20天多次入境
签证),2019.2.1至2019.2.19去了
德国。现在女友说分手了,现在想去挽回,故现在想再办理一次一年多次往返
签证,预计五月份过去。没有邀请函的话 ,是否只有办理旅游签?旅游
行程单是否需要体现关于女友住址、居住证明和去找她的
行程?是否有必要写一个关于此次
行程的说明?旅游
行程单上是否要写明交通工具,如果是租车的话能否体现在
行程单上?再就是办理一年多次往返的话,是否需要准备2段时间的
行程单(比如五月份去一次,12月份再去一次)?逗留时间和出入境日期是否按照第一程的
行程单填写?一年多次往返补充说明的理由应该写什么?谢谢大家了
心乱如麻,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逗留时间和出入境日期是否按照第一程的行程单填写?
德国驻华大使馆官网对多年多次申请的要求如下:
https://china.diplo.de/cn-zh/service/visa-einreise/faq-schengenvisa/1434980?openAccordionId=item-1426994-26-panel
如您出于工作或家庭原因需要经常前往申根地区,可以申请一年/多年多次入境签证。为此,请在签证申请表“预计进入/离开申根区日期”一栏填写间隔一年或多年的起止年月,“预计逗留期或过境期(具体天数)”填写90天,“申请入境次数”选择“多次”。另请填写“申根签证一年或多年多次入境的附加声明”。还应在申请材料(即邀请函和工作单位证明函)中证明/说明您经常旅行的必要性。
同样适用于多年多次入境签证的是:请向主要目的地国家的使馆或领馆申请申根签证。
此类签证并非申请即可获得,通常只发放给可靠的、有多次良好签证记录的经常旅行人士。其签发也与旅行护照的有效期、旅行目的(见问题17)证明、旅行资金的承担情况和回国的意愿有关。
申请一年/多年多次入境签证时,您只需提交覆盖首次行程的旅行医疗保险(见问题19)。但您有义务在之后每次旅行时都购买旅行医疗保险,并在入境申根国家接受边境检查时出示。在签证申请表上签字,即表明您对此已知悉。
同样,每次入境时都必须随身携带有关实际旅行目的和资金承担的证明。
持一年/多年申根签证,您再次进入申根区的旅行目的无须与第一次的旅行目的一致。例如,您因商务旅行获得一个一年/多年申根签证,之后因探亲或旅游需前往申根区时, 仍可使用此签证。旅行时只要随身携带证明旅行目的的相关证明即可。
3. 一年多次往返补充说明的理由应该写什么? 就写12月会再去德国旅游,同时附上行程单,不需要提供机票/旅店预定单,以表诚意。
真实是获签的首要条件!!!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