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这个月底或是下个月初送签,现有几个问题需要请教各位有经验的
穷游儿。
具体情况:9月底出发10月国庆长假后返回,前后12天。共4个人,广州本地户口,打算送签
德国驻广州领事馆。
1) 我看一份
德国领事馆官网上的文件说,
保险需要比预计
行程的最后一天(就是返程那天),还要再往后推15天,以保证
保险的天数覆盖整个旅程。请问这只是提议还是必须得这样做呢?话说那个
保险是闹木闹木贵的,我的
行程总共才12天,我目前都买了14天的
保险了,已经要375元了。如果再加15天,那得多少钱呀?太不合理了。
2) 除本人外,还有另外3人同行。那么我们是否需要同时递签呢?还是可以分开递送?
3) 为什么
德国领事馆官网那个预约送签的连接是打不开的呢?那岂不是逼着我们要找那啥中智德签?问题是,凭什么我一定要找中介被他们赚我24欧呢?请问有了解此相关的朋友吗?
以上问题,烦请各位帮忙了。谢谢!
1.保险跟着行程来,我们是4月28-5月12 保险是买的4月26-5月16 所以保险推后15天 没必要 最后签证官居然出乎意料的根据我的保险而不是根据行程给了签证 多给了6天 而另两个我们后来加入的朋友 跟我们不是一批签证 行程和保险都和我们一模一样 最后还是根据行程给的签证
2.需要一起递签 要过都过 被拒的话4个人全部拒
3.成都的德签必须通过中智 北京的可以通过中智也可以不通过 直接联系使馆 我不了解广州的情况 你最好给广州使馆打个电话问问 我打过好几个使馆的电话 都接了电话的 所以 有什么疑问最好直接问使馆 最靠谱
2.可以分开递也可以一起递,个人意见是,如果其中有些共用文件,就一起递,免得麻烦。
3.这个真不清楚啊,都是通过中智弄的
1.本计划的投保年龄为出生后满60天至85周岁。71-85周岁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伤残”和“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双倍赔付”的保险金额减半,保险费无变化。
2.请注意10岁以下及,10-18周岁未成年人的身故累积赔偿金不超过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人民币20万元和50万元。
3.投保人需在出发前投保并缴付保费以保证保险及时起保。
4.本保险计划在同一保险期限内每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以壹份为限,最终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5.所有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条款均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6.本产品承保的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7.全球含北美除外国家:中国大陆,阿富汗,布隆迪,乍得共和国,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几内亚,海地,伊拉克,科特迪瓦共和国,利比里亚,所罗门群岛,索马里,苏丹、伊朗、叙利亚、朝鲜、南极洲、布韦岛、赫德岛和麦克唐纳群岛、南乔治亚岛和南桑威奇群岛及其他救援公司无法提供服务的正在遭受联合国、欧盟、美国经济或贸易制裁的国家或地区。
5、开具发票提示:当发票抬头为单位名称时,须以单位名称做为投保人信息填写,证件类型选择其他,证件号码填写统一信用代码即可。当发票抬头为个人时,须填写真实有效的投保人和被保人信息即可。
如何开具发票:可直接在电子保单中回复“我要开发票”,当一张保单出现多名被保险人时须注明发票形式整张开具或单张开具,如需寄送须提供寄送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