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准备的
行程较长,总的来说六十多天,大概五十天在
申根,剩下两个多星期在
英国大致
行程是
捷克入境、绕南欧、西欧一圈,在
巴黎出境到
英国,然后
英国飞回
中国1)准假信我打算一式两份,旅行的目的地是不是直接写“欧洲(
申根区)和
英国”就可以了?还是要列明所有国家(好像太繁琐了吧)?
2)
申根区内的国际交通需要提供交通凭证(火车、飞机)么?或者只在
行程单上注明交通方式就可以了?
3)申法签,但是最后离境机票是飞
伦敦而不是回
中国可以么?同理申英签时从
法国飞入境也是没问题的吧?
4)
酒店预订单必须在签出后才取消么?
5)
法国大概呆10~12天,不是最长时间,那么在
行程表中做做假,譬如
西班牙减少两三天加进
法国去,应该没问题吧?
6)我的
法国行程实际上分成两段,
意大利-南法-西葡-再回到
巴黎这样,在解释信里面说明可以么?总之加起来逗留时间最长?
谢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