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持
中国护照,由第三国进入
澳门逗留、再去
香港转机回大陆吗?
下文是
澳门出入境管理局对此问题的答复:
本處檔號: IL/00790036/14 先生/女士: 謝謝你的電郵。 先生/女士: 謝謝你的電郵。 根據現行入境條例及政策規定,持中國護照經
香港前往其他國家/地區的過境旅客(例如:海外國家→
香港→中國內地,或中國內地→
香港→海外國家)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包括備有充足旅費而毋須受僱以維持逗留在港期間的生活,並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證件及已經確認的續程或回程的車票、機票或船票(但從海外來港過境前往中國內地的人士則毋須持有這些海外的效入境證件及續程機票或船票),可於每次入境時獲准在港逗留七天而毋須事先領有進入許可。這項免入境許可證的過境安排,旨在方便他們經
香港往返海外及內地時在本港過境作短暫停留。 根據你所提供的資料,若你的
行程為:(海外國家→澳門→
香港→中國內地),仍可視作過境安排;但若你的
行程為:(海外國家→
香港→澳門→
香港→中國內地),則不符合有關安排。按現行安排,內地居民來港旅遊需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關赴港簽注,來港旅遊/探親。 希望以上資料能為你提供協助。
2014-11-27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