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和老公一起去
英国玩。预计12月1日送签。问题1: 之前因为怕老公卡里余额到递签时不够3万,所以在10月26和10月29分别存了2800和5500。现在我又担心OA会不会认为这两笔钱的来源可疑,因为他的卡平时流入每个月就一笔工资,这次突然多了两笔。如果需要注明来源,应该怎么解释好呢?问题2,我跟老公的借记卡流水到递签时都是三万多点,
行程提交大概就八九天,可不可以不再提交定期存款和信用卡?因为办存款证明的钱一部分是余额宝的,一部分是之前放我爸那里的,觉得解释钱的来源会很麻烦。问题3:老公的银行流水很少,每个月就一笔工资流入,还有几笔取现,这样可以吗?他的信用卡一直有钱没还完,所以不敢交。先谢谢各位大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