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9月份办了
英国2年临时工作
签证。我10月底已经送签了和儿子的申请陪伴2年的
签证,但我11月初,大使馆电调时说单位备案的请假证明和我提交的请假证明对不起。事实上是我同一天上午和下午我找领导签了两份请假条,上午签的是一个月的,在单位备案了,我爱人说这样会被拒,因为孩子小,得有监护人看。当天下午签的是两年的,也给单位备案了,但原件经办人找不到了,所以才出现电调时他只有一个月的请假条,他写了一封解释信,单位也重新出了一个准假两年证明。找人打听了下,肯定是被拒签了,但结果还没有正式出来,我这种情况会被认定材料作假吗?我把材料重新补充下会通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