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介绍:我跟老公(法籍)在今年5月在
中国注册结婚,老公的父母(法籍)住在
德国(有
德国绿卡),但是二老目前还不知道我们结婚的事实。最近老公的爸爸向我发出了寒假的访友邀请,邀请函上写得是邀请“儿子的女朋友”。因为我俩目前已经有了婚姻事实,
签证中心建议我申请时选择探亲
签证,但是这个又跟邀请函的事实不符,有被拒签的可能性。
提问:请各位
签证高人帮忙出点主意,我是应该选择访友
签证/探亲
签证呢?
如果是访友
签证,我的婚姻事实会不会跟这个类型不符,被拒签呢?
如果是探亲
签证,二老发出的邀请函的类型也不对,会不会也被拒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