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潜心研究,为了提高签过率,我们还是决定先签
美国商务,再签
加拿大旅游
签证。由老公的
美国老板出邀请函,申请
美国商务
签证。
初步想让他老板出邀请函的时候声明同时邀请我,也就是家属一起随行,时间大约是15-20天。这样子可行么?
如果面签的话,是不是问起去
美国干嘛,就说是陪出差,决口不提旅游的事情比较好?需要有哪些注意事项?
谢谢大家。
先对各位热心点入本帖的大哥大姐们致以诚挚的感谢!
我和老公5月15日婚礼,准备7月8月的样子去美加度蜜月。我们主要是去
加拿大的,因为有朋友在那边邀请我们过去
多伦多家里玩。然后想既然过去了,就顺便去美东的
华盛顿,
纽约看看。
如果能顺利拿到
两国的
签证,我们计划先飞
纽约再北上,到
多伦多,最后去
温哥华回国。如果拿不到B2,只有
加拿大签证我们也满足了。
我们两个的情况:
本人,女,83年的,
06,07年有过2个商务
日本签,但是都在因公护照,公司收回了,我手上没有证明。
08,09年有过2个
法国的一年多次
申根商务签,去过
德国法国意大利和
荷兰。
这个月底会跟团一个人去
日本看樱花。团体
签证。
我之前的公司是
法国的大公司,做采购。结婚前辞职了。目前全职太太中。
我老公,82年的
05,07年有过2个商务
日本签,但是都在因公护照,公司收回了,也没有证明。(因为我们原来一个公司的呵呵所以情况一样的)
后来老公再也没出过国啦。。。。。
08年开始在目前的
美国公司工作,在
中国只有他和他的助理。不过他没有去
美国公差过。。。。因为他太懒了他老板叫他去他都不去。
资产情况:
房子,有298万发票。
车子,08年买的,发票原件不知道为何打印的字迹已经褪色了,基本上就是只剩打印的痕迹了,能看出来价格和名字,但是复印的话已经复印不出来了。不知道这样的发票能不能作数?
我们还没有孩子。我名下有30万已经冻结到7月份的定期存款。老公名下有30万定期存款,尚未冻结。另外有100多万的活期。
收入的话,我自然现在是0收入了 。我老公每个月的净到手是12000多,税前大概17500的样子。其他的收入是无法向领事馆说明的,就不说了吧。。。
不知道我们这样的情况,签美加的旅游
签证会不会有问题啊?
我打算4月4号回国先去签
加拿大签证,然后再去约
美国签证,不知道这样行不行啊?因为我的护照已经被携程收上去了,所以我现在没有办法预约
美国B2,只能等回来再说。
谢谢各位大虾指教。
上面提到的房子是我们夫妻共有的。
婚前我还和家人共同持有2套当年的拆迁房,能提供房产证。一个是和我爸爸共有的,一个是我和我爸爸还有爷爷奶奶4人联名的。不知道这个会有帮助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