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收到护照,震惊了,被拒了。理由是:
your intention to leave the territory of the Member States before the expiry of the visa could not be ascertained.
我是来
英国交换的学生拿的是Tier4 Vsia 一年 到期27-09-2012
申请
申根的时间是11-06-2012 - 23-06-2012
提供的资料:
1. 去程机票
伦敦-
巴塞罗那2. 返程火车
巴黎-
伦敦3.
酒店住宿
4. 学校证明
5. 银行账单
6.
保险7.
行程表
总之一般
申根的资料都交了。但是他还是说我离开意思不明,这是怎么回事?我已经给了从
巴黎到
伦敦的火车票。是不是要交我从
伦敦回国的机票?但是因为23-06我回来后我的
英国签证还有3个月有效期,应该我是不用提交这个的。anyway
伦敦回国的机票我也可以提供。想请问各位有没有appeal的经验?
主要有一下几个问题:
1. appeal的时候我之前
签证的资料还需不需要提交?
2. 在appeal里面我可以补交我回国的机票吗?
3. 我还有什么资料可以补交?
4.
伦敦法签的appeal一般要多久有回复?
5. 我能再重新申请吗?之前的拒签对下一次申请有什么影响?如果我提供同样的资料+
伦敦回国的机票
跪谢大家了T__________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