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请帮忙支招
我住
美国,父母住在
加拿大,我们都是
加拿大公民。我有两个兄弟,住在广东。
今年是父母70大寿,我打算请父母及兄弟两家来
美国给父母庆祝生日,顺便游玩。
哥哥家:
哥哥工作属于自雇,帮我们打理国内的一些房产投资,每年收入在3万左右,但是不是每月给钱,也不是汇款。每次回国会给他现金。我们在
美国可以出一个证明,证明这种松散的雇用关系。
嫂子收入在2500人民币,在幼儿园工作。
他们的儿子在
加拿大工作
他们去过
泰国,上个月,我帮他们申请了
新西兰签证,过了,也去了,也回来了。
有自住房,一点存款
嫂子2005年
签证被拒
弟弟家:
两人在政府事业单位工作,工作了16年了,收入稳定,还可以。就是请假最多两周
儿子上初中
有房产,存款
儿子2009年单独申请来美看我+旅游,被拒
事实:这次所有人的费用由我来出。
问题:
1. 两家是一起申请,还是分开申请好?
2. 谁家可能性更大?如果第一家拒签,我就不递交第二家了。因为不能全部来,生日庆祝也就失去意义。也许换个地方去。
3. 费用是说我出,还是他们自己出,还是一般一半,还是无所谓
4。我现在正好回国,能否可以作为翻译一起参加面谈?
准备到广州送签。
万分感谢!
和旅行社谈了一下,他们给我的反馈是,既然我的家人中有拒签经历,而上次申请的是探亲,他们建议最好还是以探亲为由。大家怎么看。
另外我还没搞懂探亲和旅游的区别。是在选择tourism/medical reason (这就是所谓的旅游吗),还是business/personal(这个应该是探亲吧)。
这次我们的行程安排都是旅游观光的,包括加勒比海游艇。家人在我家停留的时间很短(只有2-3天,主要因为我所在地方不是旅游地,没什么玩的,夏天也超级热)。我会全程陪同(我们自己也玩)。
那么这个性质到底算探亲还是旅游呢?旅游是主要,但是因为我也一起玩,我们住在美国,那就因此算探亲了?请朋友解惑。
另外,加勒比海游艇,父母也会从加拿大赶去,给他们过生日嘛。是否要提交整个行程安排(如果我们家,加上父母,还有我哥哥在加拿大的儿子和儿媳妇,我哥哥弟弟两家,老少要13口人,5个房间)。我的问题是,提供这么多信息是有好处呢(我们确实是家庭聚会),还是有坏处呢(太复杂了?)
再次感谢!尤其谁给说说探亲和旅游的区别?是以有没有在美亲属来界定的?还是以目的来界定?如果旅游是主要目的,但是也有家人见面聚会,那算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