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第三世界打工,12月休假2个月,准备去
比利时,访友用的邀请函3Bis+
比利时担保人3个月的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构成+身份证复印件都已经邮寄到
中国了,准备回国就办理
签证。
我在外国打工,所以在国内没有正式工作,只能找朋友的公司开在职证明,如果使馆调查打电话可以负责说我在他们公司上班和职位都会交代好。
问题一:但现在的问题,由于我出国几个月了,使馆会不会注意我的出入境章看出我申请
签证前几天才回国,而且出去了几个月。他们会不会感觉为什么会出去这么久,但是怎么证明我还在国内的公司上班呢?
问题二:由于国内没有工作,所以银行流水没有显示每月固定收入,
比利时人担保还需要我提供资金证明吗?我会在在职证明上写上月收入,但是银行流水不会显示的。能说是发现金吗?具体怎么做?
麻烦大家给点意见,我2年前签过
英国和
申根。没有黑的记录。感觉第一个问题比较麻烦,但是不清楚使馆会不会特别看之前的每一个出入境章,发现我出去几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