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同样是other relative吗?难道不是吗?至于是否联系,移民官又不知道,
美国的移民法是假设申请人有移民倾向,你要让
签证官推翻这个倾向。对于你的情况,
签证官是不是可以假设你妈妈和妹妹关系很好,你们一起去投靠妹妹的女儿,然后滞留不归呢?系统只是在问有没有other relative,你妈妈有,但是她说没有,这就是在隐瞒。当然我只是在纠结这个问题,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写,至于是不是这个问题拒签,那就不得而知了,而且
美国的系统足可以查到你是不是有这样的亲属在
美国,想刻意隐瞒是没有意义的,我个人理解你们的条件很好,写了其实没什么,并不会影响你们的
签证。不写我觉得反而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