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买房的原因办理了离婚手续,户口本也是离异状态,但是夫妻实际还是事实婚姻,也住在一起,并且买房后一起带小孩去过
韩国,
菲律宾,
泰国,塞班岛旅游。出入境记录均良好,资质也不错。
现在需要前往
美国旅游,我们2夫妻带4岁小孩一起面试,在DS160表格中已经如实填写了婚姻状态为离异,但是离婚原因如何填写比较合适,有如下2个考虑。
1、如实填写为购买房产离婚的原因,面试官问的时候如实作答。但是否会直接因为此原因被拒绝
签证。
2、填写为双方性格不合的原因,面试官问的时候作答为因为小孩,所以家人经常一起外出旅游。
目前纠结在这里了,请问是否有相同经验的朋友如何处理会比较好,除了这点离婚原因,自认为其他的都不会影响到
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