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和2位朋友一起在上海交了法签申请,结果是我和朋友一拿到
签证了,朋友二被拒,被拒原因为以下两条:
3)没有充分证明您拥有或能合法获得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您在
申根国逗留期间所需的生活费用或返回原籍国所需费用或过境第三国所需的费用
8)您提供的关于旅行目的和在
申根国逗留条件方面的信息的可信度不高
现在不确定到底是只有工资流水无法让大使馆采信还是还有其他问题(因为又被勾了第八条)
朋友二工资结构比较复杂,明面上以工资名义汇入她个人帐户的只有3k不到,另外5k左右都是以私人汇款名义汇入她另外一张卡(你们懂得),银行流水只提供了3K不到的那份,提交申请前一周不到往工资卡里打了2万,无其他存款或固定资产
另外朋友已婚,但因为申请时以自己财力做申请,所以也未提交结婚证等材料,只是解释信里有说老公年假不够只能自己和朋友结伴(不知道是不是已婚身份导致的第八条)
出境记录有
韩国和
日本,除了银行流水和解释信侧重点不同,其他申请资料都一致。
现在想搞清楚除了工资流水是否还有其他原因导致被拒签,希望有的放矢去做第二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