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持
美国F1
签证的学生,年底2013年12月31号毕业,I-20和F1届时同时过期。
由于I-20上的书面过期时间是2014年6月,由于提早半年毕业所以提前失效,但是书面文件看不出来F1身份的丢失。
看了下
荷兰签证的要求,好像是说要拥有F1
签证并保证有效期在离开
申根国之后30天都有效。
那我现在准备在F1还没过期之前去领馆,年底之前VISA和I-20都是有效的,
但是无法证明(事实上也不可能证明)我计划的2014年3月15号
行程期间的身份。(待生效的
美国B2游客身份)
这个情况能不能通过面签呢。
【签证类型】:美国个人旅游签证
【入境次数】:多次
【停留时间】:180天(具体海关批)
【有 效 期】:10年有效
【办理时长】:12-20个工作日(面试后8-10工作日)
【是否面试】:是
【送签领区】:广州领区/上海领区/北京领区/成都领区
【受理范围】:不分领区,全国各省份颁发护照就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