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打算8月去一趟
美国,有朋友在
美国那边,他是
美国公民(白人),去的目的是有商务洽谈的,(朋友有项目想和我合作),我朋友会发商务邀请函给我,然后我自己也有公司的在职证明和放假证明,都是有公司台头的信纸,有盖公章的,请问我这个情况是不是等收到朋友的邀请函后就可以递交资料申请面试了?有没有什么体别要注意的问题或者特别要提供的资料,本人是女的,29,单身,还有,关于那个
行程费用,实际上我和朋友是个付一半的,我是如实跟VO说各自一半还是跟他说我自己负担好呢?请高手为我解答一下,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