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孩子以前都有美签,现已过期36个月,现在想申请免面试代传递。
我从我的账号里带上孩子作为附属人一起申请,并且缴纳了2人份的
签证费,收到一个收据号码。
去中信递交材料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因为孩子之前
签证出来时还没满13岁,所以不用面试就拿到
签证的,这次出行时他已经满14岁了,所以必须要去面试留指纹。
现在的问题是,我重新预约免面试代传递没有问题,收据号码也可以使用,但是我帮孩子重新注册账号并按照面试流程进行申请预约的时候,没有办法使用那个收据号码。
也就是说,那个号码只能是我跟孩子通过我的账号同时预约面试或同时用免面试代传递时候才能够使用?
求问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只能认倒霉,再多付一份
签证费呢?
还是说我只能跟孩子一起去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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