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十年美签和七年的加签,计划先去阿拉斯加呆两个月左右,再去
加拿大呆两个月左右,期间会有换宿打工来省钱,当然我入境时肯定不会这么说,之后从
加拿大再进
芝加哥走66号公路,停留一个月左右。请问入境时说要在阿拉斯加呆两个月纯玩可信度高吗?如果需要是不是可以提供些资金证明来保证我有足够的钱玩两个月。然后
加拿大也是一样的入境问题。关键在于第二次入境
美国时,如果海关问我为什么这么短时间又来,我如实说去
加拿大呆了段时间再来能说服海关吗?如果关小黑屋盘问的话一般会问到多细?如果我有换宿打工经历他们有办法查到吗?怎么说才能最
保险?
另外,我本身是摄影师,可以跟他们说我是专门拍照片去的,这样可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