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4日上午,我自驾车从
美国前往
加拿大,在
纽约州20A公路上因超速、压双黄线被当地警察开了2张罚单,并要求我将罚单寄送给当地法庭。回
中国后我才发现罚单将我的姓名写错了,姓是对的,名字不是我的。我
美国的朋友说既然警察罚单写的不是你的名字,你就不要管这个罚单了。万一上黑名单也不会是你的名字,对今后再入境
美国也无影响。另外,罚单上也未写我的护照号、驾照号,只留下了我在
加拿大租车的车牌号、租车公司地址。罚单上也没有写罚款金额,警察说由法庭决定。请问各位长老,这种情况我改如何应对?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