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我最近在准备赴美旅游办签材料,有一点疑问需要咨询一下,麻烦有类似经历的告知一下方案:
我的人事资料挂靠在朋友单位A,平时为公司B工作,工资由B公司以报销名义发放(避税),社保由A公司代缴。
在职证明上要写薪资收入,现在的疑问是像我这种情况,银行流水的付款方为A公司(并且付款备注不是工资是报销),在职证明是由B公司开,是否会让使馆人员认为是造假?有什么解决方案?
此外,这次去
美国旅游是我跟老婆(已婚未育)两人一起去,我俩都是白本护照,我的钱大多都在她那存着(她的流水要比工资收入高),不知道是否对
签证会有影响?按各位的经验
签证通过率能有多少?
希望有类似经历的朋友能给点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