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情况:西部敏感地区户口、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28岁、单身未婚、预计7月赴美自由行、
行程17天(含路途)、无邀请函、无
美国亲友、工作在银行系统、月薪12000+、去过新马泰、
斯里兰卡、
文莱、
印度、
迪拜、发达国家只有
澳大利亚和
新西兰。ds-160表自己填写。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需向各位请教:(1)travel information:记得写了三个城市;分别是
纽约(入境)、
夏威夷、第三个城市(出境)忘了写的是
旧金山还是
洛杉矶,我打印了申请表,但就这一部分,系统不给显示。怕vo到时候问起啦,回答的和表不一致(2)
签证类型,因具体搞不明白b1/b2的区别,索性在specify选的就是b1/b2,但是论坛上说,这类
签证需要邀请函,消息是否可靠(3)在adress where you will stay in us,因为上一栏我写的有三个城市,但是这一栏貌似只能写一个地方,我就写的是入境城市
纽约的
酒店(4)contact information我写的adress where you will stay in us是一样的,都是
纽约的一家
酒店(5)本人是喜达屋spg的会员,就写的是
纽约的st regis
酒店,该
酒店住宿价格相对较高,我只打算住一两天,剩下的时间住青年旅馆,vo会不会有什么想法,因为系统里面没有提示我写在
美国的其它住址。(6)本人读研期间一直半工半读,在某奢侈品公司做店助理,属于兼职性质,因此在previously employed写的是yes,然后就把兼职的相关信息写了上去,现在想,因为时间上和读研室重合的,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7)五年之内去过的国家,我没有写全,只是挑了几个去写,这个会有影响吗?
我有点絮絮叨叨,强迫症,望各位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