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外派到
英国工作一年半,我本来申请下来了
英国2年多签,停留期180天(2-years Family-visit-visa),打算寒暑假(我在学校工作)去看他。
但是现在计划有变,我想辞工作去和他在
英国生活一年到一年半。想问问各位是否知道
签证应该怎样处理?
1.方法一:重新申请一个family of a settled person’ visa用于长期居住?这样的话原来的Family-visit-visa基本上就没用了。
2.方法二:可否使用我现在已经申下来的Family-visit-visa在那边住180天以内,然后回来待上一个月,再申一个新
签证?不过觉得这样不符合短期停留的规定,怕直接进黑名单了啊。
求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