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三学生、单身未婚女青年、无发达国家出境记录,就去过
马来西亚。表姐在
美国的一所大学当助教。她找他的导师给了我一封邀请函,邀请我参观学校,与我讨论一下关于我过去读研究生的事情。 第一次面签的时候,隐瞒了
美国有亲戚有表姐的事实。问我出国目的,我说去
美国参观学校,变把邀请函给
签证官。
签证官问了我好的关于教授的事情,我有点答不上来,因为教授是给我表姐面子才给我邀请函的。我英语也不是很好,就被拒了。 请问,我二签的时候,要不要提表姐?提到
美国有表姐拒签几率就很大吗?二签我打算用的理由是,去旅游,去看望表姐,同时也收到了一所大学教授的邀请。 这样如果再问我怎么认识教授的,我就说表姐介绍的。这样通过几率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