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rentalcar上租了RV4,13天价格2895RMB,在买的时候我仔细读了条款,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这是他条款中的一段文字“责任
保险事故发生后,责任
保险涵盖由于第三方司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向租车人要求索赔,根据法律规定的国家最低补偿标准。这种保护适用于汽车租赁的所有授权司机。附加产品可提供相关
保险增加保额包括上述国家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他这里的责任
保险应该就是指的第三方责任险,里面明确说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而加州法律规定最低标准是100万美元,而我租车地点是在加州,那是不是应该可以理解为我的租车价格中已经包括的责任险就应该是按加州的法律规定为100万美元呢?
现在我已经邮件问了对方客服,他们说我这个价格里面责任险只有5000美元,如果要升级到100万美元,要增加一个SLI
保险,580元左右。而且我翻遍了他们预定网页所有地方,没看到一个地方有写他们的责任险是5000美元的额度。如果加了这个价格那rentalcar的价格就毫无优势了。我觉得他们有故意用这种方式用低价诱导。
有几个问题要请问下各位:1、加州是否规定必须购买100万美元的第三方责任险? 2、大家觉得rentalcar这种销售方式是不是明细有诱导或者欺骗偏向? 3、到底SLI是个什么样的
保险?是不是第三方的额度提升
保险?其他网站好像没看到单独有这个
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捆绑。
因为大家都是DIY在自驾
美国,
保险的种类事项这样隐藏在价格中,一般情况下确实很难发现,所以我也发个帖子提醒下大家在rentalcar订车的朋友,以免真的出了事,你以为有100万,其实只有5000,这可差太多了。
也希望大神能解答下。
1.本计划的投保年龄为出生后满60天至85周岁。71-85周岁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伤残”和“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双倍赔付”的保险金额减半,保险费无变化。
2.请注意10岁以下及,10-18周岁未成年人的身故累积赔偿金不超过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人民币20万元和50万元。
3.投保人需在出发前投保并缴付保费以保证保险及时起保。
4.本保险计划在同一保险期限内每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投保以壹份为限,最终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5.所有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他条款均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6.本产品承保的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7.全球含北美除外国家:中国大陆,阿富汗,布隆迪,乍得共和国,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厄立特里亚,几内亚,海地,伊拉克,科特迪瓦共和国,利比里亚,所罗门群岛,索马里,苏丹、伊朗、叙利亚、朝鲜、南极洲、布韦岛、赫德岛和麦克唐纳群岛、南乔治亚岛和南桑威奇群岛及其他救援公司无法提供服务的正在遭受联合国、欧盟、美国经济或贸易制裁的国家或地区。
5、开具发票提示:当发票抬头为单位名称时,须以单位名称做为投保人信息填写,证件类型选择其他,证件号码填写统一信用代码即可。当发票抬头为个人时,须填写真实有效的投保人和被保人信息即可。
如何开具发票:可直接在电子保单中回复“我要开发票”,当一张保单出现多名被保险人时须注明发票形式整张开具或单张开具,如需寄送须提供寄送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