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今年夏天的 毕业欧洲旅行中遇到了一些疑问,希望
穷游的GGMM们能给予我解答和帮助。
这是我的 第一次
申根签证,大使馆给了我三个月的
申根签证,7月31日到10月31日,duration of stay 30 天,多次往返。
原本打算分几次进入欧洲,但是由于计划不周,第一次就用了30多天的 时间,
我一直都以为我拿到的
签证就是可以在3个月内自由出入
申根国家,只要每次不超过30天。直到刚刚看了关于
申根签证的基本知识的帖子才知道犯了大错误, 原来我在
签证有效期内的最大逗留期限只有30天(含多次进入总和天数)。
这样一来如果在2007年10月31日前还想进入欧洲
申根国一次,并且逗留不会超过有效
签证截至日期,请问我还需要重新
签证吗?
另外,事实上由于机票的原因我不能及时的回
英国了(我在
英国念书,刚毕业), 我第一次逗留在外面就已经超过了5天(总共35天),要是在海关被查到,我会有什么 后果啊,非常非常的担心茶饭不思睡不着觉的状况中。。。。。。。。
我后悔当初的侥幸心理,检查完护照的出关盖章确定没有日期(当时是从
法国入境的),并且贪图晚几天可以省下一半的机票钱,(一个月下来,我已经穷的叮当响了,)我,我,我该怎么办呢???
如果超过天数过多,上了黑名单,被移民局的人找到,
1。关押在非法移民拘押中心,其实就是监狱。据说戴高乐机场的羁押中心环境很差,出过暴力事件。弄不好还会戴上铐镣。
2。在羁押中心里等待遣返,届时会有警察把你押解到机场送上飞机。在临走之前缴纳一大笔罚款。
3。终生不能进入欧盟国家。
4。非法滞留记录会影响你将来出国申请签证。并不光是申根国家,英国,美国,加拿大估计你都别想去了。
就算按你当初的理解,每次逗留不能超过30天,不是也已经超了5天了吗?所以现在还是赶紧去相关部门(比如移民局?)看看能否延期之类的吧?超过的天数我想应该会被罚款吧?你去得越晚,就超得越多,还是赶快去自首吧。否则说不定你被列入黑名单,永远不能进入申根国岂不更惨了。
非常焦急
非常焦虑
天。。。。。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