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的我的提问:
本人打算同父母前往
德国旅游,但是因为我的工作地在北京,只能北京面签。我母亲代表我父亲独自上海面签,因她本人能力有限,可能不能对具体
行程安排等对答如流。她是否可以告知
签证官,各种证明和
行程都由女儿负责,并递交证明和我拟写好的
行程安排。
请问是否需要提交证明我们母女关系的材料,具体有哪些?
之前我与母亲一同预约的上海面签,有没可能我保留预约陪同我母亲面签,帮助她说明情况?
德国大使馆回复:
申请一般来说由本人递交,不可以由他人代交。
请登陆本领馆网站http://www.china.diplo.de/Vertretung/china/zh/01-
service/visa/0- ubs.html查看
-
申根签证申请须知 (最长逗留期为每半年90天),上面清楚地写道:
无论此前是否需要预约面谈时间,所有申请人原则上均须本人递交申请。关于预约
时间及例
外规定的信息请见下一段。
下述三类申请人无需本人递交申请:
• “频繁旅行者”(但不包括其配偶和子女)
• 单独旅行或随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旅行的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 参加中学生交流的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这三类申请人可以授权他人递交申请,此人须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十八岁以下未
成年人如
授权他人递交申请,只能授权其抚养权人。
“频繁旅行者”定义:
在申请前的两年内获得并依法使用了两个或以上C类
申根签证、或者曾获一个一年
或多年签
证并在申请前的两年内依法使用了这个
签证。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频繁旅行者”。使用过
德国长期
签证不能取代上述
条件。
上海大使馆首页有通知5月24号之后夫妻两人
行程一样只要预约一个面签就好!难道我理解错误了?他们是否对我的问题进行了回答,万能的大侠们帮我分析一下,我实在能力有限,看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