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现在工作的公司是某个公司的子公司,现在名片上的公司名字、在职证明用的公司标准信纸上印的公司名字是总公司的名字,其他营业执照、在职证明里的公司名字印章等等用的是子公司的名字,我是不是应该要说明一下?公司网站上有英文的介绍可以看出,是不是应该截图下来,我需要写标准的说明信吗?
2.公司的地址营业执照上的登记地址(那时还没有地址,是地块的编号)和现有的地址(门牌号)也不一样,完税证明上的地址和营业执照上是一样的,需要说明吗?
3.刚对材料时又发现,因为我几年前在公司内部有个调动,从原来的子公司调到了现在这个子公司,而我进公司的日期比现在这个子公司成立的时间要早(营业执照上的日期),公司人事资料上我的进公司日期也是进第一个子公司的日期。这样导致在职证明上我的进公司日期要早于提供的营业执照上公司的成立时间,我需要说明吗?
总觉得解释太多的话反而麻烦,不说明又怕
签证官觉得资料有错,纠结啊。
这些话我说的都要晕了,不知道大家看懂了没,后天就要送签了,求帮忙,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