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5年,私营公司工作,月工资不高,4000左右,名下有一辆1.8排量的车和存款10万左右,护照是白本。。。我老公有出国经历,出境记录良好。
10月中旬打算和老公去
美国旅游过结婚纪念,在填DS160表格的时候有一栏要填写旅游费用的支付人,因为自己的工资比较低,所以想如果填父母帮忙支付会不会好一些(结婚时没时间去度蜜月所以现在补蜜月父母给了一些资助)?但
美国人的观念又是成年后经济是完全独立的,所以又担心填成父母会给VO造成不好的印象。。。我老公的这一栏填的是自己支付,因为他工资比我高并且还有良好的出境记录。
不知道我的这种情况是该填自己支付还是父母支付?前辈来给些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