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法国留学过一年,想今年冬天去
巴黎呆18天。期间圣诞节去
瑞士过。我是学艺术史的,所以这次旅行的主要目的主要想去看看博物馆展览,去图书馆为论文查点资料什么的。本来以为在那留学过不会被拒,连来回机票都买了.....
中智法签的基本材料全准备了,用了父母的流水,余额7,8万左右,还做了5万的冻结。此外陈述信也写了,交通订单什么也弄了,
行程路线很简单,就是
巴黎--
伯尔尼-
卢塞恩-
伯尔尼--
巴黎。
当时唯一有问题的是法签今年的在读证明需要签字。我准备的时候没有注意,就被盖了缺材料的章....
期间接到大使馆的法文电调,当时很囧地在大马路上赶公车....心里挺急的,有一个问题一直没听清糊过去了...其他问题答得可能也不大好。期间他还问我去不去看朋友,我说如果他们有空的话可能会见上一面,不知道会不会觉得我访友和旅游混淆....但是我在那待过一年不可能没有朋友啊,但是这次的旅行基本是我一个人看博物馆什么的为主。
第二天就悲惨地被拒了....理由就是那个万恶的第8条.....
最近在申诉也没有得到回应。这两天重新做了有签名的在读证明。并且请我的导师写了一封信证明我的目的和保证我回来继续学业。此外,当时在
巴黎学习时和一个教授关系比较好,他知道这件事之后也挺惊讶的,就写了一封信说邀请我这次去看一些展览什么的,本来是想证明我的旅游动机的。不过最近看到好多人因为旅游签加邀请信被拒好担心啊。但是又觉得这确实能强调我去
巴黎呆着的动机啊。
好矛盾要不要把信放进去,请教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