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13岁的时候就离婚了,然后各自有自己的新家庭,来往不多,我一直跟着母亲生活。
我父亲于2013年拿到绿卡,和他现在的妻子和孩子在
美国定居工作了,他有时候一年回来一次,我们就见一下。
我和我爱人都40岁,都是河南户口,长期北京稳定工作生活,月薪我一万多,她两万,定期存款10万,有四环内三居房产。我去过
韩国,
新加坡,
泰国;我爱人因为工作关系,很多地方都去过,欧洲,
俄罗斯,
日本,
美国也去过三次(商务
签证)。
我们计划寒假带9岁孩子去
美国旅游。
在比较了申请旅游签和探亲签后,我们三口选择了旅游
签证。填写DS-160的时候,
美国联系人也写的是
酒店的联系方式。在父亲那一栏也如实填写了父亲在
美国的信息。
其他的条件我觉得还好,我最大的担心就是直系亲属在美这个环节,
签证官肯定会问起我的父亲,我该怎么回答? 是描述我们关系一般,说说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往来很少,这次就是去旅游不会去探望他吗?(其实也未必有时间,我的
行程单就是
洛杉矶 拉斯维加斯 旧金山一带,他在
西雅图,太远了),这样
签证官会不会觉得我太无情或者说假话? 还是说,我去旅游顺便去看他好一些呢?但这样是不是又给人有移民的倾向呢? 貌似要看
签证官的思维方式啊。。。。
如果解释太多,比如说很小父母就离婚,关系一般,会不会觉得越描越黑的感觉?